商业用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如题所述

其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繁琐,要分段计算,汇总合计。
审核程序通常包括:
1、审核清算项目的收入总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2、审核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及其增值额是否符合税收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如果企业有多个开发项目,审核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属于同一项目;如果同一个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审核其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是否分开核算;对于同一清算项目,一段时间免税、一段时间征税的,应当特别关注收入的实现时间及其扣除项目的配比。
3、审核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的计算是否正确,并确认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
4、审核并确认清算项目当期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及应补或应退税额。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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