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擅自不加班的员工,公司可以考虑以下措施。但需要注意,处理员工擅自不加班的情况时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解雇或侵犯员工权益。
沟通与提醒:首先,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不加班的原因。同时,提醒员工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和加班政策,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公司的政策。
绩效评估:可以将员工的出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以激励员工按时出勤。对于经常缺勤的员工,可能需要对其进行绩效调整。
优化工作安排:针对加班较多的部门,公司可以调整工作安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尽量减少员工加班。
激励措施:对于工作表现优秀、按时出勤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遵守公司制度。
法律法规遵循:确保公司的加班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设立奖惩机制: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于不遵守公司规定的员工,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工作生活平衡:倡导公司内部工作生活平衡的文化,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关注自身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公司可以举办一些员工活动,如团建、培训等,让员工在工作之余增进友谊、提高团队凝聚力。
反馈与调整:定期收集员工对公司政策、管理和福利的反馈意见,对不合理的制度进行调整。公司也可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期望,有针对性地调整制度以提高员工满意度。
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积极、健康的价值观,使员工认识到公司对工作效率和员工福利的关注。这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降低员工擅自不加班的情况。
设立弹性工作制度:在充分了解员工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可以尝试推行弹性工作制度,如远程办公、弹性上下班时间等,以便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
总之,公司在处理员工擅自不加班的问题时,需要兼顾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从而降低擅自不加班的现象。同时,公司还应关注员工的成长和发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让员工愿意为公司付出努力。
没什么应该加班。。。只有单位要求加班。(除节假日上班调整外)
就像谈好的双休,结果入职了被告知,单位对你有任务量指标,不达标只能来加班冲指标。然后要求你牺牲周六或双休!你这是单位出加班费还是什么?还是因为她任务未完成应该加班(不算加班)?
关于这个问题,我就说两句,这种事情见得多了,我只想说懂得都懂,不懂的我也不多解释,毕竟自己知道就好,细细品吧。你们也别来问我怎么了,利益牵扯太大,说了对你我都没好处,当不知道就行了,其余的我只能说这里面水很深,牵扯到很多东西。详细情况你们自己是很难找的,网上大部分已经删除干净了,所以我只能说懂得都懂。懂的人已经基本都获利上岸什么的了,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关键懂的人都是自己悟的,你也不知道谁是懂的人也没法请教,大家都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懂事,懂了就能收割不懂的,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不懂。只是在有些时候,某些人对某些事情不懂装懂,还以为别人不懂。其实自己才是不懂的,别人懂的够多了,不仅懂,还懂的超越了这个范围,但是某些不懂的人让这个懂的人完全教不懂,所以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只能不懂装懂,别人说懂的都懂,只要点点头就行了,其实你懂的我也懂,谁让我们都懂呢,不懂的话也没必要装懂,毕竟里面牵扣扯到很多懂不了的事。这种事懂的人也没必要访出来,不懂的人看见又来问七问八,最后跟他说了他也不一定能懂,就算懂了以后也对他不好,毕竟懂的太多了不是好事。所以大家最好是不懂就不要去了解,懂太多不好。
关于这个问题,我就说两句,这种事情见得多了,我只想说懂得都懂,不懂的我也不多解释,毕竟自己知道就好,细细品吧。你们也别来问我怎么了,利益牵扯太大,说了对你我都没好处,当不知道就行了,其余的我只能说这里面水很深,牵扯到很多东西。详细情况你们自己是很难找的,网上大部分已经删除干净了,所以我只能说懂得都懂。懂的人已经基本都获利上岸什么的了,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关键懂的人都是自己悟的,你也不知道谁是懂的人也没法请教,大家都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懂事,懂了就能收割不懂的,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不懂。只是在有些时候,某些人对某些事情不懂装懂,还以为别人不懂。其实自己才是不懂的,别人懂的够多了,不仅懂,还懂的超越了这个范围,但是某些不懂的人让这个懂的人完全教不懂,所以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只能不懂装懂,别人说懂的都懂,只要点点头就行了,其实你懂的我也懂,谁让我们都懂呢,不懂的话也没必要装懂,毕竟里面牵扣扯到很多懂不了的事。这种事懂的人也没必要访出来,不懂的人看见又来问七问八,最后跟他说了他也不一定能懂,就算懂了以后也对他不好,毕竟懂的太多了不是好事。所以大家最好是不懂就不要去了解,懂太多不好。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案例:近日我公司为了尽快2113完成合同5261约定的任务,单方决定全体职工每天加班3小时,4102周六全天上班。我和其他1653几位同事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对,仍坚持加班20天,期间我多次向厂领导提出意见,均被驳回。
后来,我和几个同事自行按照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下班。公司领导几次严厉批评我们几个人,我们还是没理会。再后来,公司领导以违反公司纪律为由,作出了对我们几人予以辞退的决定。请问:公司这样辞退我们对吗?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公司这样辞退你们是不对的。
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因特殊情况和紧中国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一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员工擅自不来加班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该及时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
了解原因:作为领导者需要先弄清擅自不来加班的原因,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可以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如果是由工作中的问题导致,则可以与员工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规范管理:在制定公司制度和管理规定时,应注重对“加班”这一项的描述和详细说明。同时,在日常管理中也应加强员工考勤和日报等记录工作的制度,确保员工加班时间的纪录完整性及其加班时间的合法性。
合理安排: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加班时间,并在尊重员工权益、关爱员工的前提下,要求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并认真履职,避免对工作进度造成影响。
处罚执行:若发现员工擅自不来加班情况严重或多次违规,应当依据公司规章制度,采取雇佣辞退、扣除工资等符合公司规定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如何处理所涉及情况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慎考虑。在处理过程中应依据相关法规法律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来进行。同时,在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处理时,要保持公正、严谨、客观,建立良好的管理和沟通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