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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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职责范围比较广泛,它几乎囊括了人们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 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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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概念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经营人受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物业行使管理权,以经济手段管理物业,并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维护养护技术和先进的服务手段,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者提供综合的、优质的有偿服务,以满足使用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权力界定原则
业主至上原则
统一管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专业化服务原则
权责明确原则
超前管理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三)物业管理的目标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四)物业管理涉及的组织
1.业主大会
业主是指物业内房屋和相关设施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则是由物业内的业主所组成的。
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进行。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
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
选举、罢免管委会的组成人员。
监督管委会的工作。
听取和审查管委会的工作报告。
决定物业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修改业主公约。
改变和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管委会章程。
2.管委会
管委会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简称,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内的业主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内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房地产产权人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11
这个问题很难用几句话来理解,如果在这里啰嗦可能没有时间看到你在这里可以给你一个初步的了解,在专业方面,所涉及的面很广。
1,性质:特别是正在使用和已投入各类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场地及其他相关房地产由一个单一的情况下,依靠实体权益的使用。

2,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在英国,到目前为止,物业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管理,这是很受欢迎,赢得了蓬勃发展,在国际舞台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被视为现代城市的朝阳产业。 20世纪80年代,1981年3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诞生了。 1994年建设部3月23日颁布的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这是我们在基础的城市住宅小区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作。 1994年6月18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成为有效的11月1日,这是中国第一个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 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开始,这标志着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成为一个高效,合法,规范的新时代的快速发展。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修正案〔2007〕504号)是最新的房地产法规。你可以看一下基础知识,其中应该更全面。

3,内容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业主要求和提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物业服务:

客户管理服务:(1)提供登机服务的所有者或使用者(2)有计划地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3)收到客户日常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客户投诉(4)公共财产管理工具的起草(5)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6)测量和收集物业管理费用(7)(8)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该地区的组织和管理各种管道的有益体育娱乐

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设施管理服务:( 1)使用人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施和使用注意事项,及配套设备和房屋安全管理的设施的所有者和帮助功能(2)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的制定(3)进行日常维护住房(4)管理的室内装饰工程(5)上的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修理的住房子公司(6)采用智能化管理物业管理系统所有人或使用人的监督和修理( 7)维修及保养专用设备的工作委托管理(8)预算编制和维护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公共秩序预算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组(1)的发展程序,正确设置消防器材(2)提供的安全服务在物业管理区域(3)消防安全管理(4)进入?行使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和车辆管理(5)各类突发事件
>物业管理预防和及时治疗的清洁和绿化美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1)环境污染在该地区的物业管理,以防止和区域内的共用公共设施治疗(2)房屋产权管理和公共场所提供卫生清洁服务(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绿化美化环境综合管理服务:全面的管理服务是有偿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的特殊服务性质多元化,服务方式已委托和代理的属性。
第3个回答  2013-09-10
物业管理知识
  维修基金,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 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哪些义务和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 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条例,市房地产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业主大会的职责和职权是什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2) 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3) 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4) 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据此规定,有关方面经测算后得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若不包括大修费,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约850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724元,每月62元;同样面积的高层住宅,每户每年交纳物业管理费约1414元,其中住户个人交纳108元,每月9元,产权人分担1306元,每月109元。
  故此,购买房改房的职工只需按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其中的住户个人交费项目。该项费用包括装修房屋垃圾外运费、保洁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车辆存车费和机动车丰车费等。其中的常规性收费,包括保洁费(3元/户)、保安费(5元/户)和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1元/户),一般每户每月为9元,全年108元。
  ◆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收取有什么规定?
  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与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不同。按照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
 (1) 居住用房的管理费:
  多层住宅每户每月4.5-7.5元;
  高层住宅每户每月5-10元。
  具体收费档次划分,在此幅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同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商定。
 (2)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
第4个回答  2019-10-02
物业管理经理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工程知识背景,他们主持设施的日常运行操作、维修和保养的技术管理,安排客户报修的接待、报修,管理物业的保安、消防、保安、清洁、绿化,检查与指导维修人员等相关工作。经历越多就越能胜任,工作起来也会越发的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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