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7-02
你应该说清楚是单纯的拿着钥匙不给,还是既不给钥匙也不交房,如果承租人未交房,当然有义务再支付费用。
如果是已经交房,但有把钥匙没还,你可以换锁并要求其承担相应损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02
未交出钥匙,视为房子自动续期,可以继续收取房租。
第3个回答 2008-07-02
能,视为续租,租期不定期。所以你可以收房租,也可能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第4个回答 2008-07-02
1、你可以继续收房租, 根据合同法规定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同时如果你不想租给他,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当然得提前30天通知阿,好给人家找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