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出轨还不承认

我老公有外遇还不承认,这个已经成为事实了,我亲耳听见那个女的给我他打电话,还叫他老公,那个女的比我年轻了些,可是我老公比我大20几岁,我长的也很漂亮,对他来说我也很年轻啊,他不承认和那个女的有关系,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在乎我还是为了保全那个女的?我想要个答案,我老公平时对我很好,可能是比我大的原因吧,要什么就给什么,很宠我的,我的什么事情那个女的都知道,包括我去看演出也很清楚,应为我给那个女的打过电话是她问我的,就在前两天我和老公在家里,那个女的又打来电话说,想亲口听见我老公和他说分手,当时电话是我接的,我让他接电话他不接,还说不认识他,最后我看那个女孩哭的可怜,我说老公你就接吧,就当做是安慰她一下,我不会认为你们之间有事情的,其实我是有私心的,我也想让我老公接电话和那个女的说分手,最后我老公拧不过我就接了,说分开吧,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又骂了她一句,他们还会有联系吗?其实我知道他是不想接这个电话的,是我逼的,他说我要是接了这个电话好像是我们真的有关系了,他说的是真的吗?还是做给我看的,我现在一点也不相信他了,请有过此经历的男生们帮助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我想知道男人的心里究竟是怎样想的

婚外情取证技巧大全,及婚外情取证注意事项! 婚姻本当是美好、温馨、幸福的代名词。但实际生活中,婚姻的小船却时有触滩搁浅,“婚外情”已成为夫妻感情的最大杀手之一。 “婚外情”伤害深重的,常常是那些视婚姻、爱情、丈夫为生活支柱的女人。 在对方有外遇的离婚诉讼中,如何取证,如何有效地从法律上处罚负心人? 在生活中,人们时常将第三者称为“情人”、“小蜜”、“二奶”等。

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

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它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因为通奸而引起离婚的话,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些财产。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 重婚罪难认定“夫妻名义”取证难 重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说得再具体点,如果一个丈夫与第三者领取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

如果他与第三者居住在一起,对外“老公老婆”地介绍身份,以夫妻名义旅游聚会,那么邻居和亲友认定的证言也能有很大效力;如果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医院的记录上显示男方是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记录如果仅根据女方的陈述,或根本没有任何与男方的联系,单独生儿育女的证据的证明力就显得“势单力薄”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取证难,由当事人自诉、举证的重婚案件成功率很低。近几年法院系统处理的重婚案件微乎其微。 捉奸在床难证同居关系 当夫妻因一方发生“婚外情”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必然想方设法取得对方“不忠”的证据,以求在离婚时,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因此,在京、沪、穗、深等各大城市,各种名目的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仅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很难证实他们长期持续稳定的生活在一起,也就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因此法院支持精神赔偿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不大。 资深调查员提示说,对于婚外情的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不合法。以下就是一些取证攻略: 自家取证可被采信 如果破门而入,在自家床边,举起照相机、摄像机“咔嚓”摄下床上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很多法官对这样的取证是采用的,他们会据此判决离婚并要求过错方向配偶支付过错赔偿金。因为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在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当事人拿着照片四处张贴、散发,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公共场所取证有效 在公园、剧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利,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因为在公共场所发生的行为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多收集证据组成证据链 妻子看见丈夫和异性进了对方的住所或是到宾馆开了房间一晚未出,这样的证据在法律上能不能说明婚外情问题?证据调查员认为,这些只能是部分证据,还需要其他更有力的证据综合起来认定。因此受害方应尽可能多的收集间接证据,如与第三者交往的一些书信、互赠的一些礼物、电话记录、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村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派出所的证明、买房或租房合同等,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同居事实,对打赢官司可能更有帮助。 取证要量力而行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就此罢手,因此耗尽心机去调取证据,甚至不惜血本,请人或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证据调查员提醒,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痛苦,得不偿失。 取得婚外情证据离婚诉讼占主动 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也未必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在离婚诉讼中,这些证据对申请“无过错方多分财产”是至关重要的。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多分财产的。 此外,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

人们在婚外恋情(出轨)的心理变化
人们在婚外恋情(出轨)的心理变化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心理准备阶段
已婚的人一开始通常都不是刻意去找婚外情,只是出于冲动和幻想,不自觉地对异性献殷勤,希望能吸引对方,不得已越陷越深。大多数已婚的人都会有那种刺激的幻想,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付诸行动;有的人会出于对妻子和婚姻的许诺及道德来自我约束,挣扎一段时间以后就放弃了实际行动;有的人在有了暂时的热情以后,又迅速消退,也不会有再进一步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人们其实大都希望得到一种不同于婚姻之爱的浪漫的.野性的爱.但要真正进入身心投入的阶段,恐怕离不开与婚外恋对象较为长期的日常接触和慢慢了解,离离不开对新感觉的一个适应过程。这时候,人们通常会发觉他或者她才是自己苦苦寻找的真正的梦中情人和红(蓝)颜知己,而家中的妻子或者丈夫则只是一个生活得伴侣,并且已经青春不再,早已没有激情可言,
这样经过一个幻想一个接触一个融合的过程,感情逐渐深入,就为出轨做好了心理准备。

二)身心投入阶段
这个阶段的最初时期,男女双方大多没有发生性关系,没有太多的负罪感,也遇不到什么抗争,两人名正言顺的在一起。多在餐厅.办公室.旅途中等较为公开的场合接触,享受那种暧昧又兴奋地感觉。
随着时间推进,总会有一些特殊的机会来临。例如一方遇到困难或遭受挫折,另一方必然给予贴心的安慰与帮助;或者一起出公差,在异乡感觉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存在,仿佛又回到浪漫年华.........于是,两人的亲密接触就不可避免了。
这时候,两人会感到兴奋.刺激.浪漫,但同时也夹杂着焦虑.担忧和愧疚,因而可能有忽近忽远.若即若离的现象,可是都已经身不由己。此时现实暂时被抛在脑后,眼中只有彼此。于是在适当的环境中,在其中一方的主动出击中,两个人突破了最后的防线,发生了第一次性行为。
第一次之后,大多会期望进一步暧昧,会继续亲密接触,但也有其他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反应类型:
1)死心塌地型:这种反应类型的人会对情人全心全意的投入,并且准备和对方在组成家庭。他们会感觉自己当初娶错或者嫁错了人,尽管也尽量避免离婚,但是最终发现继续过下去是不可能的了,可是离婚也不会显得很轻松。
2)两全其美型:有些人确实深爱自己的情人,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家庭和婚姻,总想可以两全其美。他们常说的话是:“我不能没有家庭,但我更不能没有你。我爱我的老婆.孩子,同时我也非常非常爱你。
3)回归本位型:一部分人事后发现对方并非自己的梦中情人,预与其发生婚外情只是一时冲动,甚至发现情人还不如原配好,因此他们会重新安定下来,回到原配身边。(类似状况大多发生在原配没有发现之前)
4)另有所图型:有些当事人发现情人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婚姻不是很满意,那么婚外情也(出轨)就成了其用来逃避现有婚姻的一个工具了。

三)发展分化阶段
出轨时间长了,难免东窗事发,于是一场战争在所难免,给当事人莫大的压力。就情人本身来说,尤其是女性,开始可能只满足与拥有爱情,但是随着感情深入,嫌对方陪自己的时间不多,不能公开露面,也想有个新家等等,抱怨就多了起来,也就给对方施加了压力。这种情况下,男方大多会两边敷衍.皆给承诺,但是都无法兑现。
另外,时间长了,婚外情当事人会发觉当初的新鲜.刺激的感觉越来越淡,和原来的婚姻越来越像,于是开始从新认识问题;要么再换情人,要么回家,要么就都扔了省心。

四)最终结局阶段

前面已经提到,婚外情通常有三种结局;与情人再婚.维持现状或者分手。
对于第一种结局,显然是情人胜过原配,家庭最终破裂。这种结局,情人虽然获得最终胜利,但是以后的路并不轻松,比如与对方的父母.孩子.亲戚相处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二种结局,双方都妥协,继续维持婚外恋现状,但是都舒服不到那里去。
第三种结局,双方分手后,男方可以回到家中,跟原配符合,或者成为单身汉,最终再觅新缘:女方处境就艰难了,难免离婚,再找一个也不容易,甚至最终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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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4
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你的老公是很疼你的,有两个可能。1:你老公确实出轨了但是有色心没色胆那种。2:你老公太好被别的女人看上了来抢 她是在给你使绊子 撂挑子。如果是1那就和你老公摊牌让他告诉你实情。如果是2那就要抓紧你老公的心。具体什么办法我是男的女孩的心思不理解。。。自己想办法!追问

在男人的角度,如果是2那我老公和那个女的会不会有关系

追答

这个说不清楚 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应为像你说的那样你老公的心理你的地位远远高于你个所谓的小三你老公应该是处于那种有点心动但是在极度克制那种情况,现在你要做的应该是看紧你老公别让小三有机会 因为如果那小三色诱你老公脱完了站在你老公面前的话 那可就说不准了。所以看你自己了!

追问

我老公也是这样说的,说那个女的往他身上贴,我不信,两年以前这个女的就和我老公有联系,还给我打过电话呢

追答

小三也要有一定的时间了解你老公知道你老公的好了才往上贴啊,如果是个乞丐她就不会往上贴了!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别逼你老公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些都不要 这样会让你老公产生厌烦情绪。如果这样那女的还往上贴说不定你老公一冲的做了什么错事的话 你后悔都来不及。这样看来你老公还是蛮不错的。抓牢了别放跑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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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03
最好的办法就当作相信他没有出轨,由于你这种的警钟他也会有所收敛起来就行了。这场与小三的斗争往往还要讲究艺术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04
——(只有掌握他出轨事实证据,他不得不承认——旦家庭出现小三,外遇,出轨,找出他们出轨的一手证据,证明他是过错方,财产方面他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还可要求精神补偿。我们公司专业帮你找出小三,赶走小三,查出他所有出轨的证据,他所有出轨的证据将来在法庭上作为依据,他是过错方,财产你主控权。我们可提供法庭认可的事实音像证据。—我们公司十年 调查经验,专业,保密,快捷,合理化收费—— 如果需要————具体来电百度号详细咨询,
第4个回答  2013-01-03
要相信他,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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