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违约,但是合同上双方都没有盖章,可以告他吗?另外还需要掌握对方的哪些证据?

我们给客户做的印刷品(画册和折页),质量根本没有问题他还挑三拣四就是不想给钱,后做了挂历,挂历尺寸他给我们说错了做出来了才看到还骂我们太不讲理了就是泼妇,还让我们重新给他做了挂历,因为挂历这个量小没有签合同他没给钱,算了这个认了吧。但是,最后合同上还差7000不给了,说要3万八的发票(实际上总数是三万,他讹我们多开8000块的发票),好吧我们又给他开了发票,开了发票他还是不给,所以现在就是发票在我们这,7000块在他那。不知道怎么压住这种不讲理的人?
咽不下这口气。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且一般同时生效。
现在你们合同没有盖章,这点对你们不太好。但是,我国合同法同样规定了,如果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同样应当按照合同支付相应对价。
因此,你们现在必须收集一些往来电子邮件等凭证,以证明她对于你们已经履行的各项实际合同义务已经认可和知晓,这个过程可以通过他“挑三拣四”等方式来印证(不要求其全盘接受),那么这样首先你们和他还是会受到合同约束的。
如果没有电子邮件等凭证,你们可采用电话录音的方式,将你们履行合同,她接受这样一事实给录下来。
至于开票问题,既然没有实际发生3.8万的费用,你们自己开了3.8万的发票,这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但是理论上3万元的费用还是可以主张的。(至于你们现在剩余7000未拿到,反而也可作为你们履行合同,她接受后付款的重要证据之一)
总之,此类纠纷,如果合同没有盖章,而你们又要主张合同责任的,则需要掌握双方合同实际履行的相关证据。追问

上边着急写错了,有一张客户盖了章的合同的复印件,(去开发票的时候国税局把合同原件留下了)。我这边是以个人名义签字按手印的。这个复印件可以吗?

追答

这个书面证据,一般都需要原件来印证,你复印件一般不予认可。
所以你需要找到原件,只有在原件确实无法提供或者毁损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复印件,但是你这情况,一般法院会要求原件的。
你可以要求国税局把原件复印一份给你,但是让国税局出具证明证明和原件核对一致,这样效力就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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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5
合同没盖章,那么有双方签名吗(指的是经办人或者代表人),对方要你做印刷品有订单吗?以上问题如果是肯定的就可以考虑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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