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税进口科教用品(设备)的有关程序如下:
⒈使用单位必须提供:
⑴进口仪器设备说明书(原件)若为外文应翻译成中文。
⑵申请报告,其内容包括:
①该仪器(设备)的主要工作原理、性能。
②采用该进口仪器设备的原因(可以做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分析)
③教学科研使用范围,包括所承担科研题目(项目)具体名称,属国家、省、市课题的要写明
批准文号,并提供必要的复印件,报告的结尾,应保证所申请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专用于科研教学,不擅自移作他用,若有违反,将依法承担有关刑事、
法律责任。
所申请进口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说明该进口设备其主要用途(如科研项目、课题、教学任务,适用范围等),该进口设备的主要工作原理及性能。
⒉填报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申请报告经设备处审核后报学校加盖公章上报省外经贸委机电产品进出口审查办公室取得进口许可证。
⒊委托代理进口公司落实:
①进口合同及清单,
②仪器设备进口装箱清单(提供的清单必须与到货
装箱单完全相符)。
③进口货物发票。以上单证为
一式两份正本。
设备处根据上述材料成文送学校办理公文并由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后报海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