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完字交完钱了,租赁期限是一年,应该是从2013年1月1日起到2014年1月1日止的,写成了2012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1日止,签约日期是2012年12月30日,如果房主让再交一次钱怎么办啊?
没有单独的租金收条,只是合同上写着年付租金****元,只有签约日期:2012年12月30日。
追答你好,这就是你的大意了,这合同怎么能当收条呢,那你是否有银行的转账证明呀,就是你的租金给的是现金还是到银行转账的。
那这种合同我也可以说你根本就没有给我租金的,你这可是大事了,你真的赶紧找房主把时间改过来,再让房主打张收条给你,不然,你真的很吃亏的,如果房主好说,那还好,认账。如果房主按合同办事,那你真的对你不利的。趁现在才发生的事情,你赶紧找房东把这事办了。
这很重要哟
谢谢
追答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