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货代扣押提单怎么办

如题所述

询问后被告知由于A货代与B货代存在其他纠纷导致B货代扣押了我司的提单。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目前外贸公司的货物出运都是委托货代进行操作的,而外贸公司委托的货代通常还通过其他的货代向船公司订舱。不同的货代之间产生的比如运费纠纷等相关纠纷往往很容易导致外贸公司的提单遭其他相关货代的“扣押”。这种“扣押”提单的行为的性质虽然存在争议,但大体上认为是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法律,交付运输单证是运输合同和货运代理合同下独立的合同义务,“扣押”提单违反了《海商法》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B货代扣押提单的行为实际上违反了其与A货代之间的代理合同,同时也对贵司构成侵权。 贵司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方式直接要求B货代交付提单。 申请“海事强制令”需要向法院交纳相关的诉讼费用并且需要缴纳保证金。通常情况下,如果本票货物A货代还未将相关的运费和代理费支付给B货代,为了尽早拿到提单,贵司可以要求A货代马上支付这笔费用,如果A货代不支付贵司可先支付这笔费用,然后再要求A货代返还。 由于A货代与贵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因此如果因此造成的损失,你们也可以根据代理合同要求A货代承担违约责任。 u 申请海事强制令还必须注意以下两点:1、采取海事强制令交付提单的前提通常是被申请人手中的确持有提单。如果被申请人没有持有提单或者提单未签发,显然无法要求被申请人交付提单。因此,由于出运环节复杂,货主在申请海事强制令前,应该查明提单流转的真实情况,以免一方面由于申请错误导致损失,另一方面会拖延取得提单的时间;2、应该通过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有权取得提单,如是货主、出口经营人及/或托运人。目前很多义乌货采取套约出运或者非法购买核销单的方式出口,一旦发生提单被扣,通常很难证明自己的货主身份,导致难以通过申请海事强制令获得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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