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个礼拜7天都没休息的,想辞职他却说劳动法规定要提前一个月,能告他么

我看劳动法上面规定的时间是每天八个小时每个礼拜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但是他这一个礼拜都八十四个小时了,我要辞职都不让辞,而且我没签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你们公司违法在先,即使签了合同,也可以根据第二十六条判定为无效合同。同时,因为没跟你签合同,公司应按双倍工资补偿你。所以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跟老板说,去劳动保障部门仲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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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1
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
1、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证据,打卡的那张算不算啊

追答

第2个回答  2013-02-01
加班是否有支付加班费,你可以直接辞职,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