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案例。这是可以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和坦白是犯罪分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自首。但是你的女朋友在共同犯罪中应该如实交代其他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你说她的妈妈去公安机关检举。他检举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女儿减刑。在客观上已经是犯罪分子自愿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的行为。应按自首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二款的规定。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你说的立功问题,我想说一下。如果她的母亲举报的人在犯罪行为为首犯或者主要分子的,对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方便的应当减刑或者从轻处罚。如果你的女友犯罪行为较轻且为初犯。有自首情节或者认罪态度较好或者她母亲的举报线索为案件侦破工作带来重大转机的可以缓刑或者从轻处罚。
最后由于我对案情不了解不能正确解答。请你找当地的律师,请他与你的女朋友会面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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