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平原县下属村庄的一个农民,去年的时候县里下来一个惠民政策,好像是全县统一安装自来水,当时安装之前每户收了450块钱的初装费,现在大约使用了有2个月多,前段时间村里有个人抄了一次水表,现在开始收水费,①:水表上显示的数字是2方,收的是5方;②:县里下来的价格是2.9元/方,收的是5元/方;③:每户每个月加收1块钱的管理费;④:收费时的单子为手写,并在收取费用之后没有任何收据或者发票
难道水价个人想收多少钱收多少钱,想加多少方加多少方吗?还有加的管理费合理吗?
咨询了一下自来水公司,有个业务员说了县里下来的价格是2.9元/方,损耗为十方加一方,但是说到下面村庄的时候人家说是他们的,但下面的收费他们不管
现在农村人均年收入和这样的水费严重不成正比,不知道该去哪里咨询该去哪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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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不知道怎么联系啊,而且担心给自己找上麻烦
450块钱的初装费的单据是有的,但是之后的收水费和管理费的单子没有,这样可以吗
另外全村的人都是这么收取的,证明的话不行吗
朋友 村民只能算是人证 初装费是什么时间收的 我想了解下详细情况 资料里有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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