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下来的半个月工资在下个月发给你,然后再继续扣半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并且在没有接受任何培训的时候,压下我三百块的工资,说是培训费用,而且必须做满半年之后,再以正常离职手续辞职的才会退你三百的培训费和半个月工资,不然就不退。我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求大侠不吝赐教。本人较笨,说得尽量详细些,感激不尽
不满半年的话走了就没有那半月的工资和三百的假培训费。相当于强制你在那里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的。
追答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辞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