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土地的处理上,政府行为合法吗?

我于2012年11月购得一宗土地,属城镇单一住宅用地,面积500多平米,红线图上可建筑面积为460多平米。今日,我到城建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城建部门答复:我的土地已于2012年12月被政府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不能建房。随后又答复:按政府规划,若要建房,需退让40米(320平米)。
问题1:政府能随意将我的这宗地变更为行政办公用地?若变更不用告知我吗?政府应当赔偿我吗?
问题2:以城市规划为由要求我建房退让40多米,合法吗?
以上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你有《城镇土地使用证》吗?
2、土地使用要符合土地规划,并非有土地使用证即可进行建设和其他活动。追问

有证

追答

有证即享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但如果要进行建设活动,还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即还要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可以限制你的土地使用。

追问

我今天到城建规划部门问了,城建部门说不能给我办《城镇规划许可证》,我所购买的这宗地上不能建房了,因为我购买的这宗地已于2012年12月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了。
这宗地我是2012年11月份时候购买的,当时城建部门的人说可以建房我才买的地,现在又说12月份被规划掉了,才一个月时间,政策就变了。当时我买地的时候价格有点高,已经把现有的住房全卖掉了。
我已经不知道要这么办了,要找什么部门。能不能给点建议,谢谢!

追答

没有规划许可证,是不可以建房的。
当然,既然你的土地被规划为行政用地,那就需要对你的房屋进行国家征用。到时会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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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城乡规划法 第五十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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