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北人。我女朋友是台湾人。我们准备三月份结婚。目前我女友来湖北只能停留十五天。

我想我们结婚需要在哪里登记?她需要准备什麼证件。我需要什麼证件。她想更长的时间停留在湖北怎麼办?

(1)在台湾办理单身证明
台湾人民赴大陆地区结婚,须办理单身证明公证及非亲属证明公证。
办理手续如下︰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三日内之户籍誊本5份(有些省份也许要多几份)
曾经离婚之人,须於户政事务所另申请离婚协议书誊本或判决书,每次5份。
曾经丧偶之人,须於户政事务所另申请原配偶死亡证明书5份。
注意事项:
1.公证人依据<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会主动将单身公(认)证书副本经由海基会寄达当事人指定之省(区,市)公证员协会,以便於必要时核对单身公(认)证书之真伪.因此,宣誓人办理结婚登记前,可先向结婚地之省(区,市)公证员协会查询已否收到海基会寄送的单身公(认)证书副本.
2.请宣誓人於办妥单身公(认)证书後斟酌适当期间(约一个月),再行前往大陆办理结婚事宜
3.依大陆地区规定,前述认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2)赴大陆办理结婚证明
公证书寄到大陆後,本人携带护照、身分证、台胞证及原先在台湾办理的两份公证书前往大陆结婚对象户籍所在地。
1 先至公证处或公证员协会办理文书验证手续,。
2.(依照大陆颁发之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同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若有怀孕的疑虑,在此之前最好将未婚申明书一并办好,否则当婚後须要时,要办会很麻烦。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台胞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经婚姻登记员审查後,符合结婚条件的,发给结婚证书。
在这个时候 你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算是合法的夫妻
我不明白的是 为何只能停留15天? 台胞证一次签证可以停留三个月 三个月到还可以续签3个月
所以是机票问题吗? 因为机票有分7天 14天 月票 3个月票 年票 当然 时间越短越便宜
如果排除这些问题 台胞证一次签证是3个月
希望提供的资讯 能帮助到你

参考资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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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7
你户口本在哪就在哪个位置登记 她需要准绿卡 户口本 已经你所在地方的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