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拿《劳动法》当一回事,原因是两方面的:
一是用人单位法制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
但是更重要的是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纵容。
你想一想,如果劳动者遇到这样不规范的、违法的单位,就不去干,这种单位的结局就是自己灭亡
或者劳动者遇到权益受侵害时,就去劳动监察举报、就去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还敢于这么嚣张???
就算要一个一个应付,这不是烦也被烦死了。
哪天广大劳动者都团结了,用人单位就自然而然的会提高福利、遵纪守法了,没有任何一个老板会自觉自愿的把自己的钱掏出来发给劳动者的,或者自觉自愿的多请人手保证你们休息权力的。
追问找有关部门爱理不理打工仔没钱没地位没油水
追答劳动者自己不能怕麻烦啊!
我们自身利益自己都怕去保护,那还有谁会帮你呢?
勇敢站出来,向违法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