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子狗本身并不违法,电子狗充其量只是接收电子设备发出的信号,不发射信号而且许多电子狗本身是利用GPS提示限速的规定提示限速的速度。
现在交警主要打击就是主动电子狗,其他电子狗工作时都“不声不响”“默默无闻”,而电子狗不停的发射雷达屏蔽信号,只要有个普通的雷达接收机(被动电子狗)就能在很远的地方轻易发现它,交警很容易就能抓个正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交警移动测速前200米应该设置“测速提示牌”,测速范围应该在提示牌后200米外到移动测速结束点或下一测速点。不可能不让用电子狗,应该是提倡使用的。
“电子狗”可以提醒路上可能出现的探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准确的,是根据波段来判断的。电子狗本身没有干扰道路交通取证设备取证的是不违法的。
这点需要鉴定设备是否存在干扰,(粘贴车牌,更改车牌号码才是本质上的干扰道路交通取证设备,而电子狗只是接收提醒,原则上并没有干扰道路交通取证设备的是不违法的),一般鉴定需要法定鉴定资质。
扩展资料:
现在的电子狗分为三类,一类是假电子狗,第二类是被动电子狗,第三类是主动电子狗。第三种电子狗,开机就发射强烈的扫频雷达信号,覆盖了整个测速雷达频段,干扰测速仪的工作,让雷达接收不到正确回波,从而致盲测速雷达,有点象打仗时玩的电子对抗。
但它只能对付电磁波雷达,对于预埋压感线圈,超声波雷达等不用电磁波测速的没有效果,有的也预置了地图,兼容假电子狗。这类电子狗最有效,但更贵,由于收到打击,很多厂家不再生产了,不易买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电子狗会影响执法吗,为什么不允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机动车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以及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第七十二条规定,有违反此规定的,除罚款二百元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其非法装置、设备,并予以收缴。
拓展资料:
电子狗又称驾驶安全预警仪,是一种车载装置,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包括雷达、GPS定位、中央处理器和智能测速预警系统。主要是利用GPS卫星定位及雷达信号检索,提前提醒车主电子眼或测速雷达等测速设备的存在,防止因为超速等违规而被罚款和扣分。它分为普通电子狗、智能电子狗、云电子狗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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