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4-14
超过107烛光/平方米的光强,对人眼有破坏作用;低于10-6烛光/平方米,人眼就不能觉察了.所以, 10-6烛光/平方米是视觉系统明度的绝对阈限.
人眼能适应10-3-10-51x的照度范围。照明对工作的影响表现在能否使视觉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良好的照明条件是可以改善人的视觉条件(生理因素)和视觉环境(心理因素)。在照明条件差的情况下,作业者长时间反复辨认对象物,使明视觉持续下降,引起眼睛疲劳,严重时会导致职业者的全身性疲劳。眼睛疲劳的自觉症状有:眼球干涩、怕光眼痛、视力模糊、眼球充血、产生眼屎和流泪等。视觉疲劳可通过频闪融合值、反应时的视力或眨眼次数等方法间接测定。
为了便于理解
1.光通量: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面积的光辐射能,或光源在单位时间内所辐射的光能量,符号是中,其单位为瓦(W)或流明(lm),lW=680lm
光通量是按照人眼光感觉所度量的光的辐射功率。因此,人眼对光感觉的强弱不仅与光源辐射功率有关,而且也与人眼对该光源辐射波长的视敏度有关。人眼对不同波长的光产生不同的颜色感觉,因此,也具有不同的视敏度。
2.发光强度:光源在单位立体角内发出的光通量,简称光强。符号为I,其单位为坎德拉(cd)
3.照度:光通量与被照射表面面积之比,符号为E,单位为勒克斯lx,1lx为1lm的光通量均匀分布在1平方米的被照面积上所产生的照明量。
4.亮度:是指发光面在指定方向的发光强度与发光面在垂直于所取方向的平面上的投影 之比,符号为L,单位为熙提(sb,cd/cm2),国际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