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发票后付款,这样合法?

有家公司老板和财务要求我们先给发票才付款给我们,这行为合理么?我们需要开什么证明我们未收到款先给发票

合法。

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仅有以下三种行为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认定要求必须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否则就不能轻易讨论入罪问题。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如果发生了真实的交易,且不存在前述的三种问题,就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扩展资料:

“先开发票后付款”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若要规避这些风险,应当把握如下两点:

1、一般情况,尽量在得款后再开发票;

2、如若买方坚持要求先开发票后付款,可要求买方在接受发票的同时,以书面形式签下一份“先开发票,款未付或款日后再付”的单据。这种单据在送发票时要求对方签字、盖章,若对方表示拒绝,应当断然拒绝对方“先出发票后付款”的要求,以防后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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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2
不可能的。根据税务稽查局规定先开票后付款就是代开偷税,对方要是验票后这个月不付款就是骗取进项抵扣偷税,你月底交不上税,破产,国家就要损失,他抵扣了盗取国家税收,实际上是税务局睁只眼闭只眼,这里就要税务工作者认真为国家负责,税法面前没有下月交税,就是当月,只要不能证明进项票进货和银行付款凭证的就是偷税,不容置疑的
第2个回答  2012-12-26
先给发票后付款,这样做不违法的。这个不需要什么证明的,对方想证明已经付款必须有付款的证明。例如银行汇单、收款方的收据。
第3个回答  2012-12-26
这样的要求是很正常的,特别是现在大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先送货,后开发票,对方再付款。当然,你在交发给对方时,可以打一个发票签收表,让对方签字!同时,季度末,发一张对帐函给对方,让对方确认。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1
亲,这是合理的,对方暂时没有那么多现金(银行存款、承兑等),需要将你们公司提公司的发票挂账,嗯财务上有挂账一说,就是对方公司已经承认这笔业务发生,你可以定期进行询证,以确保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等他们有现金的时候可以分期给你们付款,付款时你们给对方开具收款收据即可。
如果对方公司不管你们公司要发票,你才要担心呢,不是他们公司不正规偷税漏税,就是他们根本不着急确认此笔业务;
嗯,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企业询证函”的格式。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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