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女方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后,剩余的十万元用个人公积金贷款,如果贷款发生在女方婚后,这处房产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的财产?
是不是房产证登记在哪个名下就是哪个人的个人财产呢
谢谢网友,我意思是还有十万元的是用女方个人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这部分贷款如果发生在婚后,这个房还是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吗?婚后公积金贷款的这部分是不是属于共有的财产?
追答我前面说了呀,婚后公积金贷款也一样,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协议处理。”
不过,事实上,事及离婚很可能双方协议“谈不拢”,这时,可根据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协议不成的,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子一方补偿对方。”
也就是说,女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男方虽然与之结婚并共同还贷,但也只能获得还贷部分的退款和升值部分,不能获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