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10
他说的一个月的时间是指:你辞职了,公司不想让你走,而且你已经提交了纸质的辞职申请,而公司不给签字,一个月后辞职自动生效,我不知道你们公司是怎么处理辞职事宜的,如果说上级把辞职申请单签完了就可以算作辞职的话,就是证明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另外如果你在5号走的时候上级全部签完辞职申请单就真正的与原公司劳动合同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即你要辞职(12月3日提出辞职),公司批准(5号走,所有上级把辞职申请单签完了)
所以你已经辞职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0
其他手续没办理完毕就不能算解除劳动关系。做完一个月是劳动者必须做到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你立即走。
另外你可以查找一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相应说明,如有且不与劳动法律法规相违背,则可按规章制度条款执行。
第3个回答 2012-12-10
1、手续没办理,还没有解除。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单位给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单证后才能算终结。
2、直接走,工资不会给你结算。
3、申请单已经签字,仅代表领导同意你走了,不代表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2012-12-12
1、单位同意你辞职的话,你可以直接走了,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申请。不过,你最好手中保留单位同意你辞职的证据,以防万一。
2、手续没有办理不影响共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