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问题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车辆发生了刮蹭事故。对方下车看了一下就走了,没留联系方式。我报警,交警认为事故不大,只说了对方全责,并开了事故认定责任书。对方让我去4S店先预估一个价格,少了他出,多了走保险。但在4S店跟他电话联系的时候,态度蛮横,各种谩骂。但最后愿意在4S店修车。我预计我明天提车的时候对方肯定也会各种刁难。我现在的想法是,他不给我就垫付。将来为了一点小钱,上法庭我也愿意奉陪。但这要人家态度好。这里我同时也有个疑问,我现在可不可以提出事故复核,要求增加对方事故逃逸,并判全责?并不是我愿意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是在感觉真的是受委屈了。现在车已经在4S店,今天是故事认定后的第二天,如果我现在提起复核,会不会影响最终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
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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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5
关键是事故认定书出来已经过了多少天了。如果在三个月内,你可以请律师向法院起诉,一般律师会让你去做车损鉴定,一般结果是最少一个半月出来。我认为,如果对方当时走了,而交警没有认定是逃逸,这是交警的失职。律师肯定会起诉车主和交警的失职。反正这些情况都对你有利,只不过你要有思想准备,这官司可能会打很久,甚至几年。而且每次法院开庭,你都要去。如果在交警认定书出来已经过了三个月了,在法律上你已经认同了,理论上应该只能认了,但是既然对方全责,对方肯定要负全责。追问

主要是现在车已经再修了,人恶心着了。4S店连1000都没报到。那个二货啥都不懂,还一个劲的耍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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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25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问

哥们,你这抄的太快了吧

第3个回答  2019-04-25
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认定。   
1、申请的主体   (1)事故各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中国人。事故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由其法定中国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并注明法定中国人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法定中国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时,需要注意的时,假若申请重新认定时,事故当事人已死亡,法定中国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3)当事人或法定中国人的委托中国人。   2、申请的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3、申请材料   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中国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4、做出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中国人公布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4个回答  2019-10-22
楼上说的很正确,如果你的亲人要是有寿险,或者意外身故险,这时候你要提醒身故受益人去找保险公司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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