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超过一年没有续签仍在上班可要求双倍工资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到期超过一年没有续签仍在上班,是可要求双倍工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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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5
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但是这个二倍工资,在满一年后,每晚一个月,能要求的二倍工资就相应减少一个月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相当于期满后又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则根据第82条规定,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这话没错,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和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视同签订毕竟是视同,而不是等同。追问

请问超过一年是不是就过失效了?不能再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

追答

  两种观点:

  认为双倍工资是工资的,也就是劳动报酬,则仲裁时效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计算。只要离职没有超过一年,仲裁时效随时都有。

  认为双倍工资是惩罚的,不视为劳动报酬,则仲裁时效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计算。你的问题是超过一年,但没有说超过了一年零几个月,所以假设已经一年半了,那么,后半年的双倍工资还在一年的期限内,所以,后半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没有丧失仲裁时效。因此,早点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对你有利的。

  网上百度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自己依葫芦画瓢写一式三份,附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据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没有就去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并加盖查询专用章)。有了以上资料就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了。

  不要担心自己的证据不足,但你必须有最基本的证据(至少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否则很难保证你的权益。其他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举证,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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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1-28

    用人单位自劳动者用工之日三十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的,其应支付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原来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继续用工的,应当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否则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追问

怎么解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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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9-12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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