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楼装修歇业工资问题,请法律达人来回答解惑

酒店6月末开始停业装修,说是预计三个月,7月份被调到分店上班,8月份放假一个月,9月份要求回公司,回来时说在歇业几天,期间按歇业工资计算。然后从10号开始,进行培训了10天,按照早九晚六。然后又放了几天假,正规上了4天班。10月份又放了几天假。之后交了辞职报告,在11月28号正式辞职。离开了。工资结算如下:7月的工资在9月15号发的,8月份工资之前说在11月发(歇业工资,即正常工资的70%)9月的工资在10月15号发的。缺勤天数按照歇业工资算。依此类推10月一样。但是当我辞职之后才知道,如果没有工作到年底将会不发歇业工资。说是公司颁布了一个相关文件并且是那样规定的。开会时念了,员工没有签字而已。最后结算工资将9月和10月的歇业工资部分还扣除回去了。没有给任何补助,我感觉很不公平,请问公司的哪些是违反法律的,而我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1、你所谓的歇业工资在法律上称为待岗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的,应支付待岗工资。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约束力,规章制度应向劳动者告知或公示。从你的问题来看,你公司的文件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不工作到年底就不发歇业工资的规定明显不合理,这个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劳动关系的依据,因此,公司应当发放待岗工资。
2、劳动者以拖欠劳动报酬为由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维权途径: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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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9
只要不是员工个人原因,歇业期间就应发不少于正常工资70%或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算时,以月均数除以23天乘以天数。
第2个回答  2012-12-15
你去劳动局一躺吧,跟他们没理由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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