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去4S店修车

由于倒车蹭到对方静止状态车,车门蹭伤,倒车镜损坏,本路段禁止停车,对方车辆属于逆向停车。报警后交警认定我方全责,事后会对违章停车进行处罚。我同意为对方修车,双方在现场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说明天去交警大队处理签字,让双方到位,轻微事故不扣留车辆,双方同意,第二天我方保险公司去做定损,对方给出自己车行修车报价单,拒绝去4S店维修,并说要我方为其出钱按照4S店价格赔付,对方在自己车行修车,至于保险公司的核价他们不管。我不同意,对方便不去交警大队签字,我方去交警大队找到当时办案交警,交警告单方面不能办理除,说昨天不是达成和解你为对方修车吗?我把经过告知,交警说那时你们之间的问题你们自己协商,好了在来我这办理,事故责任以划分清楚了。我现在该如何处理?

遇到这样的人,那事情就简单极了,你告诉对方,让他和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定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反正你有保险,如果保险公司愿意赔给他一架飞机你都没意见,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起诉啊,反正最终不管多少钱,保险公司都会给你买单,而且你也认全责了,对方签字不签字都无所谓,本来是很小的事故,双方合情合理的协商一下也就算了,如果对方是吃生米的,那就把事情扩大,正常的事故认定书不需要你们双方签字的,交警在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下达认定书(非简易程序),我刚才说了,反正你也认全责了,对方又不是人受伤了,不就是车嘛,到什么时候,那损失也是明摆着的,不用担心!他要去4S店修车,保险公司会同意,他要去普通修理厂修车,保险公司也会同意,但4S店的修车费肯定比普通修理厂要高,如果给他定了4S店的修理费,他却要到普通修理厂,这摆明了要多占便宜,如果到这个程度你还退让,那就太窝囊了,如果你的保险公司不同意他去4S店,他要求到4S店无可厚非,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这不是钱的问题,就像你到地摊儿买衣服,人家却非要你拿专卖店的钱,你就算拿得起钱,心理能平衡吗,如果是我,我把多余的钱给要饭的也不给他。最后,你把心放肚子里,虽然你全责,但损失的是对方的车,对方不怕折腾你就不用怕,这件事无论在实际操作还是心理上,你都优于对方,没必要烦恼,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才是这个社会的生存之道,才能不窝囊,不被吓诈唬的人给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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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车友,我仔细地看到了你这起较为轻微的车损的交通事故的经过。你们双方最终为了修车的费用方面发生了分歧和纠纷,按照我对事故处理的了解和体会,为你提出建议如下:
对方的车辆在被你无故撞伤后(幸好没有产生人员的伤亡),肯定会对你产生抱怨情绪,一定会在赔偿损失的问题上会出现抵触,或想多索赔点钱财想法。那么处理这类事情的方式是,一是可以好好与对方协商尽力而为达成协议,只要是保险公司认可的车损,对方要想怎么办均可。二是,如果对方开出的价格出现与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存有差异,可能就只能自己自掏腰包偿付一部分了结,这在平常的事故处理中是较为常见的。三是,据你在上述的叙述中讲到对方只是想多报销一点钱,而非提出所谓的车辆什么折旧,修理期间的停驶的交通费,可知对方向你提出来的要求也不是十分可份的。
因此,我认为可以为此而以吃亏为代价,作出一定的让步,尽快结案为好。早日从事故的阴影中走出来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9
恩呢
第3个回答  2012-12-17
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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