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首先,粮食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并制定相关的本地规定和办法,确保政策在本市的正确实施。
其次,粮食局承担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的研究工作,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市级粮油储备计划。同时,他们负责改革方案的制定,对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提出建议,并规划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项目。
在执行储备粮计划方面,粮食局执行中央和省级储备粮规划,协调市、县两级储备的规模和购销计划,确保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并建立与产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平衡市内供需。
此外,粮食局还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执行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指导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以及粮食行业的统计工作,并协助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改革和结构调整。
在应对特殊情况下,粮食局负责保障灾区、库区移民和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包括实施以工代赈、退耕还林项目,以及确保军队的粮食供给。
对于储备粮管理,粮食局制定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同时监督粮食储存和运输的技术标准。他们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监督财政和会计制度的执行,管理储备粮利息和费用补贴,以及进行审计和监督。
最后,粮食局需完成市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事项,确保粮食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有效管理。
黄山市粮食局是黄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粮食流通工作和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