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型企业, 某些原材料是由其他单位完成加工工艺后变成实际产品组成材料,是否必需走委托加工? 走委托加工有什么利弊? 另一方面,对于加工发票无法按时交付, 而加工后产品已作为产品销售,这方面要如何作会计分录, 有没有前辈能详细说说指点一下.1.原材料发票是开给我们公司的,但实际物料是送到加工厂商.2.不管有没有加工合同,只要走了委托加工, 加工回来的半成品用在了销售的产品中是否一定要估价入帐.3.如果不走委托加工会造成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