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能领取什么钱

如题所述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的补助: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但是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3.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以发放失业培训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本身就是一种救济性质的保险,对于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来讲,也不会说可以领取到好多的失业金,当然,在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和数量上,其实受缴存失业金的年限影响很大。实际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在不同的城市对于不同的劳动者,其实可以领到手的失业金数额都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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