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哪里办离婚证

如题所述

离婚办理离婚证的地点如下:
1、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4、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6、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离婚证的颁发机构:
1、民政局:负责办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登记手续;
2、法院:处理离婚诉讼案件,裁定离婚后颁发离婚判决书;
3、公证处:在需要的情况下,为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4、社区服务中心:有时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夫妻双方了解离婚流程和所需材料。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证可前往深圳市内六个不同区域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以及龙岗区,以便于当事人根据自身地理位置选择最便捷的办理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