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判刑后债务还用还吗

如题所述

经济犯罪判刑后债务依旧还用还。
1、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
3、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4、被认定为经济诈骗罪,犯罪行为以欺骗的方式来获取受害人的财物,同时达到具体的数额标准;
5、如果以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待罪犯服刑期满出狱后,仍然可要求其予以退赔。
经济犯罪立案的标准有:
1、经济犯罪一般是针对滥用经济交易之间的信誉关系,违反了经济自然规律,导致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非法获利行为。
2、经济犯罪是针对经济犯罪的主体即是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的公职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经济行为。
3、经济犯罪的违反行为是具有其相对应的刑罚处罚性。
综上所述,不管是涉嫌经济犯罪,还是实施了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即使被判处了刑事处罚,也依旧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等的民事责任。根据规定,犯罪行为被发现后,犯罪所得会被没收。在刑事处罚届满后,若是债权人发现刑满释放者不偿还借款,可以主动要求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