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母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给子公司钱(不考虑资本金账户)?有哪些手续和费用?税法和公司法中如何规定

如题所述

1、借款给子公司。手续需要借款合同吧,费用看母公司了,既可以收利息,也可以不收一分钱,但利息要合理。税法和公司法没有禁止规定,也没有税费。
2、无偿借资产给子公司。买设备给子公司用。税法和公司法没有禁止规定,也没有税费。
3、融资租赁。买资产,租赁给子公司,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只要公允,也不涉及额外税费。
4、承担子公司费用。把子公司费用报销了,承担子公司高管或其他员工工资,这个公司法不管,子公司所在国的税法只能欢迎。
5、转移定价。通过交易方式,高价收购子公司的商品或资产,或者低价供给子公司原材料或资产——子公司按正常交易交税,溢价部分如果形成净利润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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