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中一定不能使用的标点符号是( )。

A. 顿号
B. 逗号
C. 双引号
D. 书名号

【答案】:B
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在公文写作时候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如果确有必要可以使用书名号、双引号、顿号。
A项正确,如《国务院关于同意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当事由中出现并列成分,可以用顿号。但顿号不可用在发文机关名称处,如发文机关名称处有并列成分,可使用空一格的方式。
B项错误,公文标题当中一定不能出现逗号。
C项正确,公文标题中如出现特定含义词语用双引号:如“一带一路”“希望工程”。
D项正确,标题中出现法律、法规、规章,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可以使用书名号,如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饮食计划纲要》的通知。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