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会计分录如何?个税如何缴纳?

如题所述

股东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董事会决议,确认分红的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要依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润 贷: 银行存款(应付利润*80%) 应交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应付利润*20%)。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二、 将第二条修改为:“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三、 将第三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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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5
股东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董事会决议,确认分红的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要依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润
贷: 银行存款(应付利润*80%)
应交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应付利润*20%)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2
不可以扣的,税很重,百分之二十。一般的企业都在“小金库”里面分红,不敢明目张胆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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