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游戏主要是一种象征性游戏。
幼儿游戏的分类:
研究者试图用定状语将游戏的范畴加以限定,出现了不同的分类。
其一,创造性游戏和有规则的游戏,(前者是幼儿自己创造的游戏,幼儿对游戏的开展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后者是教师设计的游戏,游戏的开展是受一定的规则控制的)。
其二,自由游戏和教学游戏(前者是幼儿自发的游戏,后者是教师为教学设计的游戏)。
其三,目的性游戏和手段性游戏(前者是以游戏为目的的,后者是以游戏为手段的)。
幼儿游戏的意义:
1、游戏是出自内在动机,并非外在的目的,儿童做自己想要做的,从游戏中得到满足。
2、游戏是有趣、好玩、正向情绪,从游戏过程中得到快乐。
3、游戏是在自由选择的情况下、主动参与,如果是由大人指派就不是游戏。
4、游戏是有弹性和非预期的,随着情境而有差异。
5、游戏包括了非真实的假装和想象力,儿童善用假装和想象力,将玩具和情境做改变,来符合游戏需求,超越此时此地的限制。
6、游戏注重过程胜于结果,游戏过程中儿童专注于活动和行为,在没有压力情况下,随时变通玩法,而非一成不变只为达到目标。
游戏对儿童而言是一种快乐的经验,大人应尽量满足儿童的游戏需求,主动为儿童布置适当的游戏情境,摆放儿童喜爱的玩具,并给予儿童游戏的时间与权力,鼓励儿童玩自己有兴趣的玩具,或与玩伴一起游戏,让儿童能由游戏中无压力的学习与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