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取得该资产时是普票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的,是不是就是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进行增值税的进项抵扣的,所以小规模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都是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汽车作为旧货,如果我们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话,我们公司购进的用于商务活动的汽车,取得的进项发票能否抵扣,如果销售后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一般汽车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除非货车类的。
销售时按取得的收入/1.04*.0.04计算销项税额,然后申报时减半征收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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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2
用于商务活动的车要看你的车的座位数,还有判断的标准之一是你的车是否需要交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的车都不能抵扣。如果你没有抵扣,那么你卖的时候就是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你抵扣了,那就要按17%交税了
第2个回答  2012-11-22
分作几种情况:
1.如果你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不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均执行“4%减半”征收增值税,且不得开具专票。这属于“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的情形。
2.如果你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即便是当时没有拿到专票,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而未能在购入时抵扣,都要执行“17%”的税率。
(尤其是拿到的是普票,属于“按税法规定应抵扣而未抵扣”,按倒霉处理。)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按2%征收增值税,也不得开具或代开专票。
以上三条的税法依据是“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
4.”商务活动的用车“都征消费税,所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款,购入时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商务车销售时你根据拿到的二手车交易票据处理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4-05

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例子: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8000-5128.21(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2871.79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871.79*17%=488.20元.

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360-871.79
=488.21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
(3)会计核算健全。指能准确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4)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
如果你公司的工业制造企业,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如果你公司是商业企业,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要达到180万元以上,才可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是最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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