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还用上班吗?

如题所述

1. 法律主观:存在,被迫离职应获得补偿。主动辞职是员工主动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预告辞职和即时辞职。预告辞职是指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时,员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辞职是指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被迫离职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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