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这就是996。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也就是说,若公司强制实行“996”工作制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强制要求的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
社会评价
对996有争议,并不是不想奋斗、不要劳动。没有人不懂“不劳无获”的道理。但崇尚奋斗、崇尚劳动不等于强制加班。苦干是奋斗,巧干也是奋斗;延长工时是奋斗,提高效率也是奋斗。
因此,不能给反对996的员工贴上“混日子”“不奋斗”的道德标签,而应该正视他们的真实诉求。强制推行996,不仅解决不了企业管理中“委托—代理”难题,也会助长“磨洋工”的顽疾。
从企业家和创业者的角度来看,他们身上的极限奋斗精神是可贵的,但要考虑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不同,强制灌输996的加班文化,不仅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实际、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