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劳动局举报电话

如题所述

宁波劳动局更名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574-87322607,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举报电话:0574-8718250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或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举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9186211,传真号码:0574-8732294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宁波市和济街95号,邮政编码:31504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宁波市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74-87280587,87182024,传真:0574-87182023。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邮编:3150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甬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有关培训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二)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拟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督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验收表彰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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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2
宁波劳动局举报电话:12333-1 0574-87324669

宁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宁波海曙区镇明路594号(章耆巷口)市劳动保障局举报室(解放南路257号1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12
1.打12333电话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12-13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