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在外开一家公司,再从产品从单位销出去,这属于正常范畴吗,违规吗?

我是做采销的主管,我自己在外面开一家公司,然后把工作单位需要的产品从自己外面的公司采购进来,我这样运作违规吗?

违法,这是典型的利用职务之便赚取个人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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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1
这样做法律没有作硬性规定,若工作单位允许,双方没有违反财经纪律,应该是合法的。
《公司法》只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忠实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进行自我交易或竞业业务。 若双方属于公平交易,对工作单位有利,而且单位也同意,当然是允许的。

相关法规: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自我交易和竞业限制)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2个回答  2011-12-20
违法,除非经过现在你所在公司的同意。这是竞业禁止。因为每个人都会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在公司上班自己有开公司,当自己所开公司的利益与你所在公司发生冲突,你必然要损害一方利益,二你肯定会选择损害上班公司的利益保护自己公司的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04
为了方便表达,我先把你工作单位称A公司,把你开的公司称为B公司。

你所述的情况,一般人即使有机会也不大敢做,因为感觉上就不对。但是,如果你的行为是经过A公司同意的,法律一般并不禁止。因为单位同意与否关系重大,你在做这件事之前最好取得A公司的书面同意。
如果A公司没有同意,在法律上会发生什么问题呢?我依据相关的法律分析如下。

一、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并且,这部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解释了相关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一,你这位主管是否属于A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是则法律规定你“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并且产生第二个要点,你的行为是否损害A公司利益,否则无碍。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如果你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你有保守和不得使用A公司的商业秘密义务,当你经营B公司的购销业务时会违反劳动合同义务,否则无碍。

三、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审视A公司与B公司的购销合同,B公司是否因为你而将其意志强加于A公司,A公司的意愿是否受到你的非法干预,是则合同无效,否则有效。第二,审视A公司与B公司的购销合同,是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则合同无效,否则有效。第三,审视A公司与B公司的购销合同,是否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是则无效,否则有效。
第4个回答  2011-12-20
肯定违规的。
这种情况下即使你没有做手脚,别人也很难相信你。

怎么也解释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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