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你的保险是 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支配医疗费 在我的医疗期间(停工期)老板拒绝算工资怎么办?
追答一、那你所得的保险与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可以主张老板赔付法定的相关损失,也就是说意外保险算是你自己多得的。
二、老板拒绝算工资,你可以去认定工伤,也可以主张人身侵权,这时就适用误工费概念了,而且你所有主张的不限于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等等都可以主张。
参考:
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上述损害,可以产生以下的损失或者损害:
1医疗费损失 受害人的人体遭受损害,最主要的损失就是为治疗人身损害而支付的金钱。
2误工费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
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
4护理费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如果行动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的,就要增加护理费的支出。
5交通费损失 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需转院治疗的,要支出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即使是没有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在受到伤害以后到医院进行治疗,也会有一定数量的交通费支出。
6住宿费损失 受害人在转院治疗中,以及护理人员在护理中,如果需要住宿,则要支付住宿费。住宿费的损失,也是人身损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7残疾赔偿金损失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残疾,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会造成受害人正常收入的减少或者丧失。
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
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造成残疾,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减少工资收入,除了对自己的生活造成损害以外,还会给其以前被扶养的人的生活造成损害,使其丧失生活费的来源。这种生活费来源的丧失,有的是全部丧失。例如受害人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丧失全部收入,因而使其原来供养的人的生活费全部断绝。有的是部分断绝,那就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收入部分减少,就减少的部分所供养的人的生活费,是生活费来源的部分丧失。 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身体上的疼痛。这种精神损害的程度取决于侵害健康权所造成损害的程度。
哦 请问 申请工伤认定 是怎么个申请法啊?我不懂
追答1、《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30日内、工伤职工自己或者近亲属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办法》第6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顺祝好运!
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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