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订合同上班时间是8:00到17:00,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每天7:50到厂开会,不去就罚钱,罚钱符合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这种做法肯定是不符合劳动法要求的,但提前十分钟到厂这种做法也不过份,只是公司的做法有点不合情理而已,投诉也没有多大意义,所以有时候看自己情况而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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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3
这种劳动法没有明确要求,一般每个公司有自己的规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就可以、、追问

我问的就是他这个违法吗,强迫我们提前上班,不来就罚钱,是不是变相的克扣工资呢。

追答

是不属于违法的,只是提前十分钟,可以理解为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公司不能扣的工资底线是当地最低工资、、

追问

我知道这个十分钟大家不去计较,但是不计较和不违反劳动法是两个概念,所以我要知道的就是它是否违反劳动法。

追答

劳动法要求的是每天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的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你看你们的实际工作时间是否8小时?如果超过了,就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因为公司要求开会这个时间是算在上班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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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12-14
不符合,可以向劳动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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