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因工伤残七级怎么赔偿

我妈上班因工受伤被评定为七级,出事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两千,请专业人员帮我算下大概可以赔多少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要等到我妈退休的时候才能赔吗,我妈还要在厂里做,以前的工作已经做不了了那以后的工资是怎么算呢?如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走的时候才能陪,十年后的物价都不知道有多高了,是以什么来算的呢?把我的分全部给力。请详细回答。谢谢!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当地标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4
单位重新安排工作的,按新的工作岗位制定工资
伤残补助是在做完工伤鉴定定级之后就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单位领取之后直接发给职工本人
如果将来辞职,会再得到一笔补偿,这个补偿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制定

工伤条例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