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早已到期,没有续签新的,但租客一直住着,现在我要收回房子,提前20天通知可以吗?

2016年签的合同,为期半年,早已到期,之后没有重新续签新的,但租客后期一直住着,原合同上签订他们最低半年起租,到期后合同不顺延,退房需要提前15天告知,现在我需要收回房子,所以提前20天告知了他们房子到月底就不续租了,请他们这段时间内安排好自己的下个住所到期搬离,这样的通知时间合理合法吧?

租期已到,双方均为续签新的租赁合同,但都共同遵守原租赁协约,都还算讲究人,彼此都是建立在相互信任上!但你现在想要收回房子来提起那20天通知租客,按道理讲,也算是提前通知,租客应该是抓紧时间另行找房,搬家腾退。如确有时间上的困难,请双方协商解决,毕竟都合作了一段时间了,没必要在最后了闹得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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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3
按照合同时期到期前一个月都可以提醒租客,问他们是续租还是搬出都可以的,你别怕客户呀你是房东,哈哈。你有权利的,而且你也不是把他们赶出去,和他们适当聊一下也是好的。
第2个回答  2018-12-13
可以
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给对方另外找房的时间就可以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3个回答  2018-12-13
合理合法。租期到后,你和承租人之间属于无期限的租赁协议,可以随时解除或终止合同,给对方合理的时间即可。
第4个回答  2018-12-13
可以啊,你们的合同有提前15天告知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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