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申报门槛为何提高三倍?

如题所述

近日资讯,针对包头地铁被叫停事件,国家发改委对国务院2003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81号文”)进行了部分修订,其中申报地铁的城市,将地方财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100亿元以上大幅提高到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从1000亿元以上大幅提升至3000亿元以上。知情人士近日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了上述内容。目前,上述内容正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

上述人士称,除有轨电车外,其余轨道交通方式均应纳入建设规划报批之中。除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标准大幅提升外,申报地铁城市的市区常住人口和规划线路客流规模单向高峰小时两项指标保持不变,分别为300万人以上和3万人以上。

同时,申报轻轨的城市地方财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2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2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150万人以上,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申报地铁和轻轨的城市近三年的政府债务率不应高于120%。

知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依据上述规定,目前发改委已经批复建设规划的43个地铁、轻轨城市中完全符合上述新规定的有30个,13个城市不符合新规定。其中南宁、呼和浩特、包头、昆明、西安、兰州、沈阳、哈尔滨、贵阳9个城市政府负债率不符合;包头、兰州、洛阳、呼和浩特、南通、福州6个城市,市区常住人口不符合;一般预算内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不符合的各1个,分别为太原和乌鲁木齐。

13个城市中,有11个属于省会城市,其中大多数位于中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仅有南通和福州因市区常住人口不符合上榜。

上述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针对81号文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底形成。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遵照中央对《关于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给出的批示要求对81号文的修改提出了思路;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座谈会,征求各方专家意见最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初稿)》(以下简称“《意见》”)。该人士强调,目前形成的文件仅是初稿,在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后,或还会有小范围的修改。

就地铁和单轨项目申报标准指标数据大幅提高,上述知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称,2003~2016年,全国CPI平均涨幅为2.8%,2016年的经济数据大体相当于2003年的1.5倍;城市轨道交通单位造价约为10年前的1.3~1.8倍,根据此测算,现阶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应达到的经济条件为2003年的2~2.7倍。其次,按建设50公里左右、总投资200亿元、资本金比例40%的项目规模测算,在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例不超过5%的条件下,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应达到220亿元左右。据此,国家发改委依照严控债务风险的要求将项目申报标准指标提高到原来的3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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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4
其实我觉得地铁申报条件还是低,最起码财政收入700亿以上,地区生产总值7000亿以上,常住人口500万人以上,单向高峰5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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