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不能接收档案,私企是没有人事档案管辖权的,是无权接受个人档案的。档案应该存放在具有存档资质的保管机构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者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档案,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