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如题所述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被摆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就业摆在突出位置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因此,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业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因此,党和政府一直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人员安置、劳动就业方面面临着严峻的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始终把安置失业人员问题作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件大事来抓,并采取救济和安置失业人员的办法,以期有步骤地解决这个问题。1954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成为了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但促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始终是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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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3-04-07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被摆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为此,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两个就业促进规划,即《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和《“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近年来,针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党中央提出了“六稳”方针,其中“稳就业”是摆在第一位的

   

“十一五”期间,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引导就业的作用。积极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引导和促进多种形式就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针对一部分劳动者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培训机制,提高广大求职者的就业能力。三是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措施,继续鼓励各类企业多吸纳劳动力就业,形成鼓励和促进就业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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