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一下红楼梦六十回前后的“案件” 多谢!

把故事做一下梗概

《红楼梦》中有好几个案子都是揭露司法不法的,最著名的有贾雨村的葫芦案,王熙凤通过节度使云光害死张金哥与守备之子案,贾雨村害死石呆子案,但是级别最高和性质最严重的是王熙凤买通都察院处理张华案。

本来贾珍已让尤老娘给了指腹为婚的张华二十两银子,写了一张退婚文约(六十四回),算是私了了。后来凤姐为了把事情闹大,又让仆人旺儿给了张华二十两银子,让他去都察院告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倚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等罪名。两次二十两银子就把张华弄得跟着转了。可见二十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二十两银子可以派多大用场呢?六十五回有个细节可以作为参考。当时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在宁荣二府后面的小花枝巷买了一所有二十多间的房子,又买了两个小丫鬟,贾珍又把鲍二夫妇拨给伺候。尤老娘和尤三姐也住在这里,总共有“十来个人”(将近十个)。贾琏每月给多少钱开销呢?“贾琏一月出五两银子做天天的供给”,日子就过得“十分丰足”(六十五回)。“若(贾琏)不来时,他母女三人一处吃饭;若贾琏来了,他夫妻二人一处吃,他母女便回房自吃”。就算这“供给”只是四个人吃饭的钱,工钱(月钱)什么都不算,五两银子多值钱!

都察院是什么机构?都察院是当时最高执法机关之一,有点像现代的最高检察院或监察部。都察院主官为左都御史,雍正八年后从一品,位同各部尚书和各地总督。副主官为左副都御史,正三品。手下有一批四品、六品等不同级别的官员。这都察院左都御史不但“豫参朝廷大事”,对祭祀等重大活动“执法纠不如仪者”,而且对于重要的死罪案子还可以与刑部、大理寺会审定案。结果王熙凤派人做原告,给了都察院三百两银子打点。而贾琏“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就属于国丧期间“执法纠不如仪者”之列。被告贾琏则由贾珍派人贿赂了都察院二百两银子。不但王熙凤贿赂的银子多,而且六十八回写道:“都察院又素与(王熙凤的叔叔,九省都检点)王子腾相好”,当然就向着王熙凤了。这件事情充分暴露出那个时代司法制度的极度腐朽,确实是到了末世,没治了。

参考资料:http://book.sina.com.cn/nzt/his/zhousiyuan/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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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21
第五十九回 柳叶渚边嗔莺咤燕 绛云轩里召将飞符
第六十回 茉莉粉替去蔷薇硝 玫瑰露引来茯苓霜
第六十一回 投鼠忌器宝玉瞒赃 判冤决狱平儿行权

58回中讲 有为老太妃薨了,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贾母、邢、王、尤、许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至未正以后方回。两府无人,因此大家计议,家中无主,便报了尤氏产育,将他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因又托了薛姨妈在园内照管他姊妹丫鬟。薛姨妈只得也挪进园来。
当下荣宁两处主人既如此不暇,并两处执事人等,或有人跟随入朝的,或有朝外照理下处事务的,又有先跴踏下处的,也都各各忙乱。因此两处下人无了正经头绪,也都偷安,或乘隙结党,与权暂执事者窃弄威福。荣府只留得赖大并几个管事照管外务。这赖大手下常用几个人已去,虽另委人,都是些生的,只觉不顺手。且他们无知,或赚骗无节,或呈告无据,或举荐无因,种种不善,在在生事,也难备述。
又见各官宦家,凡养优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发,尤氏等便议定,待王夫人回家回明,也欲遣发当时省亲时买来的十二个唱戏的女孩子 这些女孩子愿意回去的回去 不愿意回去的旧留在贾家当差
就惹出了后面很多事情
如杏子林里唱小生藕官祭死了的小旦菂官
芳官因为洗头发和他干娘拌嘴
莺儿拿着柳条子编东西和管事的婆子吵起来的事件
有因折柳条春燕和他娘吵嘴的事件
因为蔷薇硝没有了芳官将些茉莉粉给了贾环,贾环不知送给彩云 赵姨娘认为受了气 和芳官他们打了起来
司棋的头莲花儿为司棋要碗炖的嫩嫩鸡蛋柳家都不给 司棋带人大闹厨房………………
等等事件 均为家中主事之人不在 事情慌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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