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会计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增设“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新的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作为调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调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以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所发生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按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应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发生净额,借记“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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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2
事业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第2个回答  2011-10-23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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