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国家全额留学的流程及条件:
申报手续及渠道: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出国留学 由个人向留学基金委申请,同时向所在院系(所)备案。院系领导负责填写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师资办审核,并与组织部商议,经主管校长(或校长,下同)审批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 教育部下达的出国名额 由主管校长确定选拔学科和专业,经人事处师资办根据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计划和候选人的政治业务等条件,与组织部商定,提出正式候选人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报教育部。(学校公派计划中无合适人选,经主管校长批准,请有关单位推荐合适人选。)
3、 单位公派:
⑴校际交流渠道 人事处师资办与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商议,提出选拔学科和专业正式候选人,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报市政府。
⑵个人或单位联系纳入公派渠道 个人或单位联系得到资助者,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和人事处审批(副处级以上干部,需经过组织部审批;参加国际会议,需经过科研处会签),报主管校长批准,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