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我于2009-08进入至今201108未给签合同,但是期间的医社保我是有拿现金。现在我想问的是1.我要是现在这个月不做,能得到什么补偿,月工资的2倍是每个月还是什么,按我的年限 一共可以拿多少个月的2倍工资 比如说按1个月1000.(帮忙算下谢谢)  2.是想问现在他们是想和我签合同,当然是签今后的不带之前的。我想问说签完后不想做了隔个1年2年的不做了要走了,那个时候还能告他吗。3.这种劳同纠纷最晚几年就不能在追究了,要是工人告赢单位,但是单位拖着不给钱怎么办

1、入职1个月起至入职满1年,即2009.09---2010-08年 ,你可以要求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另外已经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想和你签合同 明显是了解其中缘由,所以他们可能在合同日期上作假,比如2011年8月 要你在日期上写2009年8月,以后你去告可以,但是很难举证了。
3、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为1年,所以1年后你再去告,不会受理的!单位拖着不给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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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5
1、双倍工资应该在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你必须最晚在2011年9月以前提出(也只能提2010年9月的那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所以现在已超过时效,你无法主张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是有利的,单位不得无故提前解约,而劳动者可以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解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3、时效是一年,单位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1-11-05
可拿11个月 满1年自动进入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签的话,可能只签今后没有之前吗?如果有,保留之前工作的证据。
不过,时效是1年。
实务界对时效起算点有争议,我赞同这样的观点,即认为,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属于劳动报酬,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关于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关于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起算。
第3个回答  2011-11-05
1、有权要求入职第2个月以来的双倍工资。
2、按实际签订合同时间签订合同。
3、还能仲裁或投诉。
4、离职后满一年的,不能再追究。
第4个回答  2011-11-05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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